鱉頭1個(燒灰)。
小兒屍注諸疾。
上為散。
每服半錢,以新汲水調下。
《普濟方》卷四○○引《聖惠》。
死鱉頭1個(燒令煙絕)。
脫肛歷年不愈。
上為末。
以敷肛門,上進,以手按之。
方出《千金》卷二十四,名見《普濟方》卷四十。
鱉頭1個(燒灰存性),莨菪子(炒)3分。
小兒脫肛。
上為散。
先以新磚1片(燒赤),以醋半升潑之,候冷熱得所,即摻藥於磚上坐之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一七九。
東壁土5分,鱉頭1個(炙焦),五色龍骨5分,卷柏4分。
小兒久痢脫肛。
上為散。
以粉敷之,按納之。
《普濟方》卷三九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