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山甲(活者,大約重10斤為妙,剖開肚,不去腸雜,以真生漆1斤,塗在肚內,陰乾7日,用泥包,火煅存性)。
大麻風。
上為極細末。
每服3分或5分,火酒調下。用真青布被,上下蓋之,出汗臭不可聞,不得見風,待汗幹,被上俱是小蟲。服10日,眉發覆出,身上膿水瘡皆愈,1月即脫體除根。
《赤水玄珠》卷三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