茴香、樟腦、紅花。
折傷。
上藥浸火酒,納瓷器封固30日。
《接骨圖說》。
茴香(舶茴尤佳)。
卒腎氣痛,偏墜牽引,及心腹痛。
浸酒,煮飲之。
《本草綱目》卷二十五。
茴香(炒,研)。
膀胱偏墜,久不愈者。
燈籠草根渾酒調下。
《朱氏集驗方》卷三。
破故紙(炒香)、茴香(炒)、辣桂各等分。
打墜凝瘀,腰痛。
上為末。
每服2錢,食前熱酒調下。
《普濟方》卷一五五引《聖惠》
茴香、丁香、樟腦、紅花、白酒。
扭傷,挫傷腫痛。
酒劑。用棉花蘸塗傷處。
《中醫傷科學講義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