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斑蝥21個(去頭足翅),糯米1撮。
瘋犬傷毒。
先將斑蝥7個入米內,慢火炒,勿令焦,去斑蝥;再入7個炒令焦,色變俱去之;又入7個,炒米色出赤煙為度,去斑蝥不用。
不可食熱物。終身禁食犬肉,每見食犬肉而復作者,不救。
只將米研為末,冷水入香油少許,空心調服,須臾又進1服。以二便利下惡物為度。若腹痛,急以青靛調涼水解之。或先用黃連、甘草煎湯,待冷服之。又涼水調益元散甚妙。
《醫統》卷七十七引《醫林集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