菊(春3月採苗,夏3月採莖,秋3月採花,10月採實,11月、12月採根)。
皆令陰乾百日,各令2分治,合下篩,春,加實1分,苗2分;夏,加莖3分,根2分;秋,加實1分,花2分;冬,加花3分,根2分,用白松脂搗丸,如梧桐子大。
每服7丸,1日3次,飯後服。
《醫心方》卷二十六引《大清經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