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參、石蓮肉(不去心)、石菖蒲各等分。
產後氣虛挾熱,不語,脈沉濡數者。
每用5錢,水煎服。
方出《校注婦人良方》卷十八,名見《醫略六書》卷三十。
石蓮不拘多少(去皮,用沙糖炒過)。
小兒髒寒洩瀉,下利純白,腹中絞痛,虛氣脹滿,手足逆冷。
上為細末。
每服1錢,乳食前米飲調下。
《衛生總微》卷十一。
蓮肉(去心,炒)。
小兒噤口痢,因服澀住藥太過,傷損胃氣,聞食口閉,四肢逆冷。
上為末。
每服1錢,空腹米飲調下。
《得效》卷十二。
蓮蕊、石蓮肉、芡實、人參、麥門冬、茯神、遠志、甘草。
遺精。
上銼。
水煎,空心服。
《魯府禁方》卷二。
石蓮不以多少(不炒,剝去殼)。
噤口痢。
將肉並心研為細末。
每服2錢,陳米飲調下。
《百一》卷六引孟公實方,名見《醫統》卷三十六。
石蓮心30枚(炒令黃),浮萍1分。
小兒熱渴久不止。
以水1中盞,加生薑少許,煎至6分,去滓,每服半合,徐徐服之。
《聖惠》卷八十三。
石蓮肉(炒)1兩半,白茯苓1兩,丁香半兩。
產後胃寒咳逆,嘔吐不食,或腹作脹。
上為細末。
每服3錢,米飲調下,不拘時候。
《婦人良方》卷二十二引《婦人經驗方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