烏梅、蜜。
諸瘡中新肉胬出。
上搗烏梅肉,更以蜜和搗,捏作餅子,如錢許厚。
貼瘡。以愈為度。
方出《聖惠》卷六十一,名見《得效》卷十九。
人參(去蘆)半兩,檀香(銼,曬)半兩,薄荷葉半兩,烏梅肉(薄切,用屋瓦慢火焙乾)1兩,幹葛1兩,縮砂仁1兩,百藥煎1兩,粉草1兩。
小兒諸渴不止,吐瀉後口乾無味,及病中昏悶,咽痛不利,心悸似驚。
上除檀香不過火,烏梅肉另焙,餘6味或曬或焙,仍同前2味研為細末,煉蜜為丸,如芡實大。
每服1丸或2丸,無時含咽。兒小者,麥門冬熟水化服。
《活幼心書》卷下。
烏梅。
久咳經年,百藥不效,餘無他症,與勞嗽異者。
煎膏。
含化。
《雜病源流犀燭》卷一。
烏梅1兩,食糖3錢。
雞眼、胼胝。
先將糖溶於15ml水中,再入烏梅,浸24小時,取出,加酯15ml研和。
敷患處。
《中醫外科臨證手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