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草(炙)2兩,黃芩4兩,大豆黃卷4兩,乾薑1兩,吳茱萸1兩,麻子仁1兩,大麥(炒)1兩,桂心7錢半(一方以粳米代大麥)。
上為末。
須入月方得服,過三十日,動作宜謹。
每服方寸匕,空心、食前酒送下;暖水服亦得。
《元和紀用經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