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烏(炒)2兩,南星1兩,白芷1兩,肉桂5錢,赤芍藥(炒)1兩。
小兒瘡瘍,元氣虛寒,不能消散,或腹痛洩瀉,嘔吐不食,手足或冷,或不潰斂,筋攣骨痛,屬純陰之症者;小兒跌撲損傷,因敷涼藥,腫堅不散;癰腫肉色不變,一切冷症。
上藥各為末。
蔥湯調塗;熱酒亦可。內服托里回陽湯,以回陽氣。
《保嬰撮要》卷十五。
草烏2兩,南星1兩,獨活(去節)1兩,香白芷1兩,狼毒1兩。
陰疽漫腫不紅,堅硬木痛或不痛,及筋攣骨痛,一切陰寒凝滯冷證。瘰癧,因於陽虛痰凝者。
上為細末。
蔥汁調塗。
《外科證治全書》卷五。
川五倍5錢,肉桂3錢,麝香3分,川鬱金1錢5分,生南星1錢5分。
陽毒。
上為末。
姜蔥搗汁調敷。
《外科方外奇方》卷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