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山甲、木鱉子、烏龍角各等分(都燒存性)。
上為末。
每服1錢半,空心熱酒調下。至中午瘡破,膿血便行。
《宣明論》卷十五。
露蜂房1兩,蛇蛻2錢5分,頭髮2錢5分(燒存性),川山甲2錢5分。
癰疽漫腫,不變色者;附骨疽。
上為末。
每服2-3錢,加乳香末5分,溫酒調下。
《外科大成》卷二。
川山甲1兩(炒),天花粉2兩,白芷2兩。
癰疽諸痛,未有頭者。
上為細末。
每服2錢,用酒調下。
《普濟方》卷二八四。
川山甲1兩,鱉甲1兩,赤芍藥1兩,大黃(炒)1兩,乾漆1兩,桂心1兩,川芎5錢,芫花5錢,當歸5錢,麝香2錢5分。
症痞及惡血氣攻,心腹疼痛,面無顏色者。
上為細末。
每服1錢,溫酒調下。
《杏苑》卷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