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戟1大兩,當歸1大兩,橘皮1大兩。
水病,無問年月深淺。
禁毒食一年。
上切。以水2大升,煮取7合,頓服。利水2-3鬥勿怪,至重不過再服便愈。水下後更服,永不作。
方出《本草圖經》引《兵部手集方》(見《證類本草》卷十),名見《普濟方》卷一九一。
大戟(去皮,炒)、甘遂(炒)各等分。
水蠱,水腫。
上為粗末。
每服1錢匕,水1盞半,加大棗3枚(劈破),煎至7分,去滓溫服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八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