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脛骨。
大毒。
上用溼紙包固,灰火煨之,以黃脆可研為度。若焦黑色者為過性,勿用。
外摻。
《綱目拾遺》卷九。
鹿茸1兩(酒泡透,炙酥,研末)。
精血耗涸,上熱下寒,耳聾口渴,腰痛白濁,不受峻補者。
用真烏梅煮成膏,和搗為丸,如梧桐子大。
每服50丸,米湯調下。
《驗方新編》卷十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