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大黃1兩,粉草1兩。
奶癰。
上為細末,以好酒熬成膏,傾在盞中,放冷,攤紙上。
羸弱不宜服。
貼痛處,仰面臥至五更。未貼時,先用溫酒調1大匙,就患處臥,明日取下惡物。相度強弱用藥。
《婦人良方》卷二十三引《婦人經驗方》。
天花粉1兩,黃柏5兩,薑黃5錢,大黃5錢,白芷5錢,紫川樸2兩,陳皮2兩,甘草2兩,蒼朮2兩,天南星2兩。
癰疽發背,諸般疔瘡,跌僕,溼痰流注,大頭時腫,漆瘡火丹,風熱天泡,肌膚赤腫,乾溼腳氣,婦女乳癰,小兒丹毒等。
上為末,以瓷器收貯。
凡遇紅腫,及夏月火令時,用茶湯同蜜水調敷;如微熱欲作膿者,以蔥湯同蜜水調敷;如漫腫無頭,皮色不變,附骨癰疽、鶴膝等,俱以蔥酒並調;如天泡、火赤遊丹、黃水瘡,俱以板蘭根葉搗汁調和;燙傷,麻油調;其次諸引,又在臨用之際,順合天時調,窺病勢也。
《外科傳薪集》。
生甘草、黃柏各等分。
臂腿諸爛,不拘遠近皆效。
上為細末。
香油調敷,幹摻亦可。
《經驗方》捲上。
金硫黃5厘,甘草3分。
咳嗽,因感冒傷冷毒者。
上為末。
1日服盡。
《經驗良方》。
鬱金1兩(入防風去叉、皂莢各半兩,巴豆14枚,用河水兩碗煮水盡,不用三味,只取鬱金搗為末),甜消(研)半兩,雌黃(研)半兩。
小兒咳嗽。
上為散。
每服1字匕,煎蟬蛻、烏梅湯調下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一七五。
白礬1兩(燒灰),硫黃半兩,梔子灰半兩。
狂犬咬,傷損疼痛。
上為末。
敷咬損處。
方出《聖惠》卷五十七,名見《普濟方》卷三○六。
蒲黃半兩,延胡索1兩,桂心1分。
產後惡血攻心,時發躁。
上為細末。
每服1錢,用烏梅湯放冷調下。
《博濟》卷三。
黑牽牛末1錢匕,大黃末1錢匕,鬱金末半錢匕,胡黃連末半錢匕。
傷寒結胸,心下堅滿。
上作1服。入膩粉1錢匕,新汲水調下。傷寒4-5日後,結胸可服,或吐或瀉或汗出即愈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二十二。
鬱金、甘草(炙)半兩,黃藥子1分,黃柏(去粗皮,炙)1分。
傷寒鼻衄不止。
上為細散。
每服2錢匕,冷水調下,不拘時候,以止為度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二十九。
大黃(煨,銼)、黃蜀葵花(切,焙)、人參、蛤粉各等分。
小便血淋疼痛。
上為散。
每服1錢匕,煎燈心湯調下,1日3次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九十八。
黃柏1兩,蜜2兩(將蜜塗黃柏,炙,蜜盡為度)。
惡瘡。
上為散。
入麝香半字,同研勻細,幹摻瘡上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一三二。
黃連1兩,大黃1兩,黃耆1兩,黃芩1兩,黃柏1兩,鬱金1兩,甘草5錢,龍腦5分(另研)。
上為細末,入龍腦研勻。
若治溼毒丹腫,新水調掃赤上,或蜜水調如稀糊,用小紙花子貼之,或小油調掃;如久不愈,熱瘡毒赤,幹摻,或水調塗亦佳。
《外科精義》卷下引《管籥衛生方》。
雌黃、栝樓根、五倍子各等分。
冷瘡經久不愈。
上為散。
先用溫漿洗瘡了,幹貼。如瘡口久不合者,洗了用巴豆1米許,納瘡內,待血出後敷此藥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一三三。
硼砂3錢,雄黃1錢半,硃砂7分。
疹後重舌,並兩頰骨疙瘩。
鮮薄荷打汁調敷。
《雜病源流犀燭》卷二。
川黃連1分(別為末),胡粉(別研)5錢,龍骨(燒灰,別研)5錢。
嬰兒臍瘡不愈,風氣傳入經絡,變為癇疾者。
上為細末。
每用少許敷臍中,時時用。
《幼幼新書》卷五引張渙方。
天花粉、黃柏、寒水石、黃芩、何首烏各等分。
諸腫毒。
上為細末。
用涼水調敷。
《普濟方》卷二七八。
大黃(銼,炒)半兩,鬱金(銼,炒)半兩,鯪鯉甲(炙)半兩,谷精草半兩,龍骨半兩,山梔子仁半兩,木鱉子(去殼)半兩,獨角仙(皂莢株上黑蟲)半兩,烏賊魚骨(去甲)半兩,黃柏(去粗皮)半兩,甘草(銼)半兩,鉛丹半兩,白蘞半兩,不灰木半兩,麒麟竭(研)半兩,黃芩半兩,膩粉1分,藜蘆(去苗)1分。
積年惡瘡,及透掌漏瘡,外臁瘡。
上為散。
每看瘡大小摻之,有膿水即用溫鹽漿水洗淨敷之,透掌漏瘡,以津調納於瘡內,不過3-5上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一三二。
滑石、甘草。
天泡瘡。
上各為末,和勻。
敷患處。如泡挑去,水敷之。加黃柏尤好。
《保嬰撮要》卷十二。
延胡、蒲黃(半生半炒)、生地、川芎、烏藥、五靈脂、赤芍、枳殼、丹皮、香附、甘草、陳皮。
產後心煩,由余血奔心,故煩悶不安兼腹痛也。分娩後不飲童便,或平枕便臥,或飲食失宜,致餘血奔停心下,大小腹俱痛。
《陳素庵婦科補解》卷五。
白芷、白及、白蘞各等分。
癰毒。
上為細末。
用新汲水調敷。
《醫學綱目》卷十八。
寒水石2兩,蔚金1對,藍實1兩,大黃1兩,黃柏1兩,黃連1兩,景天1兩。
熱毒丹流,遊走不定,疼痛不止。
上為細末。
用雞子清調敷,水亦可。
《玉機微義》卷十五。
乳香3錢半,輕粉1錢,瓦粉2兩半,白龍骨1兩半,滑石2兩,寒水石(燒通赤)2兩,黃柏2錢。
諸瘡瘍,癢極發疼。
上為細末,再研令勻。
每用藥少許,時時幹摻患處,或用油調之搽亦可。
《御藥院方》卷十。
槐花(淨,炒)1兩,鬱金(溼紙包,火煨)1兩。
尿血。
上為細末。
每服2錢,淡豆豉湯送下。
《壽世保元》卷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