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精草1分(燒灰),白礬灰1分,蟾酥1片(炙),麝香少許。
牙齒風疳,齒齦宣露。
上為散。
每取少許,敷於患處。
《聖惠》卷三十四。
谷精草1兩,蒼朮1分(去皮,銼,微炒),蛇蛻皮灰1分,定粉1錢。
小兒眼疳,赤癢者。
上為細散。
每服1錢,用羊子肝1具,以竹刀劈開,摻藥在內,用錢纏定,米泔煮熟。乘熱先燻過眼,次服其汁,後食其肝。
《聖惠》卷八十七。
谷精草、防風、甘草。
目翳落後。
上為細末。
米飲調下。
《眼科全書》卷六。
谷精草1兩(燒灰),馬齒莧半兩(幹者),甜瓜蔓苗半兩,川升麻半兩,白礬1分(燒灰),乾漆1分,豬牙皂莢1兩,幹蝦蟆3兩(燒灰)。
牙齒歷蠹。
上為細散。
每用半錢,敷於患處,有涎即吐卻,日3次用之。
《聖惠》卷三十四。
谷精草(末)1錢,銅綠(研)1錢,消石半錢(研)。
腦風頭痛。
上為末,和勻。
每用1字,吹入鼻內,或偏頭疼,隨病左右吹鼻內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十五。
谷精草(去根)1兩,井泉石(淨洗,研)半兩,豉(焙乾)1合,井中苔(焙乾)半兩。
風毒赤眼,無問新久。
上為細散。
每服2錢匕,空心以井花水調服。
《聖濟總錄》卷一○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