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食物(燒灰存性)1兩,生韭菜(連根)1握。
傷於食物,致惡寒發熱久不愈;或傷寒後食諸物致食復,潮熱不已者。
原食物(或餈粽,或肉食)燒灰存性,細研為末,韭菜杵汁調服,過一二時,以東垣枳實導滯丸百餘粒催之,其所傷之宿食即下,熱退而愈。
《醫學正傳》卷二。